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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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出国留学项目报名的通知

2019年04月15日 14:46  点击:[]

 

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出国留学项目报名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加强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的交流,促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洞察学科前沿与发展动态的高水平人才,根据我校与法国ipag商学院、法国昂热商学院、韩国又松大学、卡洛理工学院、莫瑞州立大学、匈牙利赛格德大学、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等院校的合作协议,为有意向出国学习的研究生提供平台,现将留学项目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学习,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3.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能够承担在境外学习期间的相关费用;

 

4.性格开朗,积极进取,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跨文化交往能力;

 

5.语言能力考试成绩需达到相关要求。

 

6.自觉遵守我校及国外院校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等相关规定;

 

二、报名时间

 

1.即日起至2019424

 

2.有意向的研究生经家长和指导教师同意后自愿报名,填写“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出国(境)学习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处(办公楼1212室)。

 

三、学校资助标准

 

1、学校资助限额标准:可获得国(境)外高校学位证书的交流项目,资助3万元;不获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交流项目,长期学习者,资助2万元,短期学习者,资助1万元。其中,赴港澳台地区高校学习资助减半。

 

2、研究生在国(境)外学习,时间超过3个月(含3个月)、不足1学年的,减免半学年的学费;交流时间超过1学年(含1学年)的,减免1学年的学费。

 

3、研究生在国(境)外学习,享受研究生助学金,具有参与各类评优、评奖的资格。

 

4、获得资助的研究生在拿到出国(境)签证后,由财务处先行拨付所获资助总金额50%的资助金。待交流项目结束,研究生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处提交国(境)外学习课程成绩、学分认定结果、总结报告及其他材料并通过审核后,财务处再行拨付剩余资助金。

 

 

四、附件:(下载专区下载)

 

1、合作院校、项目及要求

 

2、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出国(境)学习申请表

 

 

 

 

 

                     研究生处

 

                 201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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