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依托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2021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立项项目包括: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一)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
1.立项范围:以近3年连续开设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
2.立项数量:立项建设4门。
3.立项条件:
(1)基础条件。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以近三年连续开设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采取单门课程建设方式,充分考虑学科特色与专业分布及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
(2)师资队伍。申报课程须有一支结构合理、学养深厚、成果突出的优秀教学团队。每门课程设负责人1名,负责人为本校专任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轮。每门课程配备3名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的教师。积极支持校外指导教师参与优质课程建设。
(3)课程内容。课程内容能够体现本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反映学科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合理分配授课学时,注重基础理论、方法论与学科前沿问题的结合;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充分体现时代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4)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授课方式和教学方法,注重教与学相结合,教与研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探究式、讨论式、互动式、案例式、专题式教学,突出研究生自主学习及科学研究能力培养。
(5)教材建设。广泛吸收借鉴国内优秀教材,积极引进高质量外文原版教材,鼓励提倡使用自编特色教材。
(6)课程资源。注重选用国际一流学术期刊的原始文献,开发优质教学课件,组建配套的电子教案、电子图书、试题库、资料库、案例库等,鼓励建设“在线课程教学网络平台”,促进课程资源共享。
(7)课程管理。构建规范的研究生课程与教学管理体系,建立完整、规范的教学档案,包括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或课件等;采用课程考试、课程论文、社会调研、作品设计等多种考核方式,全面检测、评价研究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
(8)教学评价。构建科学性、可行性、客观性、导向性的研究生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同行评教、学生评教、单位评教等材料真实可靠,能够全面反映课程教学和研究生学习情况,课程教学评价结果连续三年优良。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1.立项范围: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
2.立项数量:立项建设4个。
3.立项条件:
(1)案例库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案例库所涉及的案例类型、案例编写规范须符合所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要求。案例叙述清晰,理论分析准确、实用,教学案例组织合理、结构严谨。
(2)教学案例应能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对研究生的实践工作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成果适合在本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共享。
(3)案例素材应来源于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教育教学等实践领域,体现领域内重点问题,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创新性。
(4)注重科学研究与教学案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发基于真实情境、符合案例教学要求、与国际接轨的高质量教学案例。
(5)每个案例库设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岗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团队不少于3人,团队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人员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系统讲授过所申报课程或相关课程,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教学效果良好。
(三)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3 年。
1.立项范围:围绕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导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旨在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培育一批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
2.立项数量:立项建设4个。
3.立项条件:
(1)符合新时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理念,致力于研究解决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
(2)有扎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论证充分、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可行,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明确的预期成果,有较好的推广价值。
(3)项目主持人限 1 人,须为本单位在岗研究生导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5 周岁,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高的学科引领能力、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
(4)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 10 人(含负责人),成员可以是本单位教师或兼职导师,也可以是外单位、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人员。项目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 2 个。
(5)校级领导和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总数的 40%。
(6)鼓励校际、校企、校所联合申报、协同创新。
(7)选题可参考附后的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参考指南(参考项目见附件1),也可自主确定选题。
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2021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包括: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申报范围:2019年9月1日至 2020年8月31日在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评选数量: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4篇。
3.申报要求:分为匿名和非匿名申报材料。采用匿名方式评选,匿名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学位论文作者、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影响匿名评审的信息,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各培养依托单位申报的学位论文须符合我校对文字复制比的查重要求。
(二)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1.申请范围:第一申请人应是山东工商学院具有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评选数量: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评选4项。
3.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提报。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专家评审。各研究生培养依托单位组织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根据省学位办分配限额择优遴选推荐。
(二)材料报送。请于2021年8月20日17:30前及时完成纸质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推荐汇总表》《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推荐汇总表》《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各一份;纸质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术学位)》《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专业学位)》《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A)(B)》《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一式五份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逾期不受理。
(三)网上申报。学校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并公示结束后进行系统填报,有关表格变动以及系统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各依托单位要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各单位要对申报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联系人:朱勇 联系电话:0535-6916016
研究生处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