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2023年(第二批)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2023年09月05日 09:59 点击:[]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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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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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单位
或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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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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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本单位申请人的论文答辩申请
2.各单位对申请论文答辩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
3.汇总本单位初审通过的申请学位人员名单及其材料
4.各单位向学校报送初审通过的申请人的答辩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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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委员会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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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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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向学校报送检测论文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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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委员会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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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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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学术不端检测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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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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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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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向学校统一提交匿名评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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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分委员会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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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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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遴选论文评阅人,组织论文评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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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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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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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根据评阅意见修改论文
2.对评阅通过人员,选聘答辩委员,组织论文答辩
3.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讨论本单位学位授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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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分委员会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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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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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向学校统一提交授予学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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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委员会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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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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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汇总整理授予学位材料,准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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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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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授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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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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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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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形成学位档案
2.印制、颁发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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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校学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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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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