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2024年(第二批)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2024年09月03日 17:17 点击:[]
时间 |
工作项目 |
执行单位 或执行人 |
10月10日之前 |
1.受理本单位申请人的论文答辩申请 2.各单位对申请论文答辩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 3.汇总本单位初审通过的申请学位人员名单及其材料 4.各单位向学校报送初审通过的申请人的答辩申请材料 |
分委员会 研究生处 |
10月11日 |
各单位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向学校报送检测论文电子文档 |
分委员会 研究生处 |
10月12日-10月14日 |
论文学术不端检测与修改 |
研究生处 |
10月15日-10月18日 |
各单位向学校统一提交匿名评阅论文 |
申请人 分委员会 研究生处 |
10月19日-11月12日 |
根据有关规定,遴选论文评阅人,组织论文评阅 |
研究生处 |
11月13日-12月2日 |
1.申请人根据评阅意见修改论文 2.对评阅通过人员,选聘答辩委员,组织论文答辩 3.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讨论本单位学位授予问题 |
申请人 分委员会 研究生处 |
12月5日之前 |
各单位向学校统一提交授予学位材料 |
分委员会 研究生处 |
12月中旬 |
1.汇总整理授予学位材料,准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研究生处 |
2.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授予问题 |
校学位委员会 |
12月30日之前 |
1.形成学位档案 2.印制、颁发学位证书 |
研究生处 校学位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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