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6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鲁学位办〔2016〕9号)精神及要求,现将我校省级项目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的项目应结合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围绕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研究生教育管理等方面开展研究,探索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和质量的规律、措施。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具有3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经历的导师,或从事研究生教学3年以上的任课教师,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等工作2年以上的管理人员。尚有在研未结题项目的,项目申报负责人不得再行申报。
三、工作程序
1、各有关学院要认真总结近几年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工作的经验,在充分准备、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按要求做好本学院的评审推荐工作。
2、本次评选推荐各有关学院限报1项,各有关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3、申报人均需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3份)。
4、9月27日之前,各学院完成本学院有关项目的推荐汇总工作,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4,一式1份),并将有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逾期不予受理。
5、9月28日之后,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评审和推荐。
四、项目数量及资助标准
本项工作拟推荐参加省级评选项目2项,专项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2)1项。获得省级立项资助的,由教育厅拨付资助经费,学校按1:1标准匹配;获得省级自筹项目的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给予1万元匹配经费。
五、往年项目结题工作要求
对于2014年(含)以前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应认真进行梳理与总结,已经结题的项目应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5),还应当同时提交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的相关论文。
联系人:周彤
联系电话:6903384
研究生处
2016年9月19日
附件:
1.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2. 201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专项项目研究主题及申报要求
3.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
4.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一览表
5.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