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在研究生教育质量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18〕4号)》(附件1),根据文件要求,学校近期内将开展此项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和时间
(一)结题范围
2016年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所有省级项目。
(二)结题时间
学校将于2018年6月25日前完成此项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将结题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汇总后于2018年6月15日前交至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
二、结题工作要求
(一)结题方式
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者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
(二)组织形式
1.以正式发表的论文形式结题的,需有 2 篇发表的论文(不含增刊、专辑等,下同),其中项目负责人至少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以正式出版的著作方式结题的,著作名称应与立项项目保持基本一致。以上述两种形式结题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2.以尚未正式出版的成果(书稿)结题和以研究报告等应用性成果结题的,学校将组织同行专家评议。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省级项目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一式三份。
2.装订成册的支撑材料一式一份(论文、相关著作的复印件、研究报告等),支撑材料封面要与结题报告书封面一致(将“报告书”改为“支撑材料”)
请各单位要积极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克服困难,保证各项目的顺利结题。对于项目负责人已经调离学校或是已退休的各项目,各单位应通知本人或是安排其他项目组成员继续完成立项项目的结题工作。
研究生处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