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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5-09-16    访问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253)文件要求,现就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2023年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2022 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

二、结题方式

结题工作由研究生处集中组织,并形成本单位结题工作报告,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将对项目结题情况进行抽查。

(一)结题形式

1.课程。可以课程PPT、讲义或讲课视频等形式结题(含教学大纲)。课程负责人主编的相关教材获国家级课程、省级以上优秀教材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2.案例库。可以文字案例或视频案例等形式结题。入选国家级案例库的(如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案例等),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结题形式为高水平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或相关成果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需注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项目”或“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资助项目”(2023 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且与立项项目内容有较高相关性,否则不视为结题

材料。

专家评议

研究生会同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议。评议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专家组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并出具专家审查意见。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在提交的结题项目中推荐上报一定比例的优秀项目(推荐比例不超过本次结题项目总数的20%),用于在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范围内学习和推广。

三、材料报送

(一)评议材料报送

电子版:提交结题报告书(附件1)word版、结题汇总表(附件2)word版,发送至研究生处李杰内部邮箱

纸质版:提交结题报告书(附件1)一式7份,相关支撑材料1份至办公楼905室。公开发表成果需经相关部门(科研处、教务处)认定。

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923日。

(二)系统材料上传

专家评议通过的项目,需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yjs.sdei.edu.cn/xmgl/Login.htm,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上传佐证材料。

申请撤项或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项目,应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交书面报告,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提交省教育厅。前期已申请过延期的项目,本次不能再申请延期。

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项目管理系统中的操作说明

、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严格对照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建设规划和建设成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严禁弄虚作假,组织做好项目的结题验收。未达到预期成效的,一律不结题。

(二)对各单位上报的结题验收项目,省教育厅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抽查存在不合格的,予以通报,并视情况核减下一年度的项目分配指标数。

(三)对通过验收的课程、案例库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结题证书。

联系人:李杰     

电话:0531-6916016

技术支持电话:0531-89701233、0531-89701715

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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