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2号)和《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实施办法》(院发〔2017〕35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种创新活动,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就2026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选题须立足本学科前沿方向,开展具有一定原创性的学术研究或应用研究,具备较好的研究价值。
2.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前期工作基础较好。原则上,要求申请人从事项目研究的时间至少保证在1年,且申请人(本人首位或通讯作者)应在我校规定的中文或外文学术期刊目录中D类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获得学校认定的D级及以上应用成果,包括在国内获得授权且转化金额超过3万元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学校业绩等级认定的C级及以上学生竞赛获奖。
3.项目论证科学规范,研究目标明确具体,研究方案切实可行,在理论、观点、研究方法上具有一定创新性,预期成果力争达到国内同领域先进水平。
4.每名研究生仅限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1个项目,申报须经指导教师推荐同意。项目申请人及主要参与人在校期间未受到学校处分,无学术违纪记录。
二、申报限额
本次校级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旨在为培育省级研究生创新成果做准备,申报限额根据研究生在校生人数比例分配。参见《2026年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限额分配表》(附件1)。
三、项目经费支持
学校将根据项目开展实际需求,给予立项的项目团队一定数额的经费支持,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申请获得批准后,拨付一部分,剩余经费在结题后拨付。
四、项目结题
创新基金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填写《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审批表》,并连同研究成果材料,一并报送所在依托单位进行鉴定,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审核并确定结题。获得创新基金项目资助的申请人(本人首位或通讯作者)在毕业答辩前应在我校规定的中文或外文学术期刊目录中C类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获得学校认定的C级及以上应用成果,包括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在国内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等;学校业绩等级认定的C+级及以上学生竞赛获奖;相关成果获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
五、申报程序与材料报送
单位遴选推荐: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要求,精心组织,科学论证,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材料提交与院级审查: 申请人如实填写《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由指导教师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所在依托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报材料的意识形态、真实性、研究方案可行性、经费预算合理性、实施保障条件等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按照学校下达名额确定推荐排序名单,统一报送研究生处。
校级评审立项: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开展集中评审,经研究生处审核、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正式公布本年度资助立项名单。
六、其他事项
项目产生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由学校与项目研究人员共同享有。申报及研究过程中严禁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项目资助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未按期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将核减所在培养单位下一年度申报推荐名额。
材料报送要求:
《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2026年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3)1份,相关申报证明材料以及电子文本(文件夹命名格式:学院+申报人姓名),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8日下午5:00前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6916016
附件:1.2026年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限额分配表
2.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3.2026年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一览表
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处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