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主要行政管理职责:
负责制定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拟定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拟定各学科专业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组织进行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织制定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组织研究生日常教学及课程建设;负责组织学位点建设,组织新增学位点的授权审核工作,组织实施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组织遴选、聘任研究生指导教师,组织开展导师培训及考核工作;负责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的评选、立项及管理,监控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组织开展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做好本部门文书资料的立卷归档和统计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招生的主要工作内容:
1. 组织编定我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2. 组织研究生研考报名、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评卷、成绩登录和研究生调剂录取工作。
3.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研究生复试工作。
4. 做好研究生录取的数据审核上报、核发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等工作。
5. 编制打印研究生名册,协助做好新生入学准备工作。
6. 处理招生工作咨询服务。
7. 研究生招生资料保存和归档工作。
8. 进行招生工作改革和总结,不断改进研究生招生工作。
研究生培养的主要工作内容:
1. 负责制(修)定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有关实施办法和规定;做好硕士生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查和遴选工作;负责组织做好研究生教材建设工作。
2. 审核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安排全校研究生公共课教学,审查汇编各院系研究生专业课开课计划和课程表;收存并转发研究生公共课和专业课的考试成绩;维持研究生教学秩序,审查研究生教学质量,进行教学研究和评估。
3. 切实做好研究生中期筛选工作,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4. 检查落实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写作计划和进展情况,检查研究生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情况;负责做好研究生培养和教学等相关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成绩审查工作;负责办理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在校学习成绩证明。
5. 做好研究生入学注册工作,组织研究生填写学籍卡,发放研究生证和学生手册;办理研究生奖励与处分、休学与复学、退学、提前毕业和延期毕业等手续;办理研究生入学、注册、离校手续。
6. 总结探讨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律和经验,做好研究生教育发展工作。
学位办的主要工作内容:
1.处理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审核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科目、门数及教学大纲;
3.审批申请学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4.批准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协助各单位组织论文答辩;
5.汇总并审核各分委员会上报的学位材料,组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6.整理学位档案,上报学位材料,发放学位证书;
7.组织申报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
8.办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的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