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年03月26日 10:19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依托单位:

根据山东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以及《山东工商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办法》(院发【201744号)、《山东工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办法》(院发【201741号)要求,为全面提高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激励在校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现开展我校2018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工作以及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201691日至2017831日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原则、评选标准和奖励办法参见《山东工商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院发【201743号)。

(三)从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四)报送材料内容

1.《山东工商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单页正反面打印)及学位论文Word文档;

2.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5份,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顺序装订。

3.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等材料原件。

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第一申请人应是山东工商学院具有学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申报成果:应是在校期间以山东工商学院名义取得的研究成果。

(二)支撑材料

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三)报送材料内容

1.《山东工商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表》一式3份;

2.有关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需要予以提供,装订成册,一式3份。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是正式出版的);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是我校具有学籍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申报成果:应是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的项目;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在技术上有创新,并产生经济效益;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已获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成果形式

根据成果情况自主选择一种成果形式。

1.文学艺术类:一般适合艺术硕士、翻译硕士,成果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翻译作品等。

2.应用设计类:一般适合工程硕士(博士)、建筑学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城市规划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等,成果包括专利、工程设计、产品研发、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等。

3.案例报告类:适合其它类别的专业学位博士、硕士,成果包括调研报告、医案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三)成果载体

建议文学艺术类可为光盘、图册;应用设计类可为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案例报告类可为案例报告书。

(四)支撑材料

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五)报送材料内容

《山东工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及支撑材料一式3份,一律以A4纸张印刷,左侧装订报送。

四、名额分配

根据在校研究生数量确定申报名额(见附件)

五、申报程序

(一)研究生个人自愿申报。

(二)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领域)依托单位根据推荐限额进行初审推荐。

(三)学校根据依托单位申报成果的类型,成立评审专家组,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四)学校根据省学位办下达名额,从校级获奖成果中推选出省级候选成果,报送省学位办参加评选。

六、注意事项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重在理论创新,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的评选注重技术创新和实际应用。同一成果,二者不可兼报。

2. 申报成果不能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3. 学校将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项目评审和推荐,结果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按推荐限额报送。

4. 请将纸质和电子版材料于2018412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逾期不予受理。推荐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奖项的项目将通过专门系统申报,有关表格有变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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