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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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学位授权点遴选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2018年05月09日 10:02  点击:[]

关于新增学位授权点遴选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依托单位:

根据学校学位点建设、研究生招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定于近期开展2018年度新增学位授权点硕士生指导教师(含学术学位导师、专业学位导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公共管理一级学科、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

二、硕士生导师的遴选工作按照《山东工商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院发〔201453)执行。

三、大力加强专业学位导师队伍建设。为适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的快速发展,生师比居高不下的专业学位类别应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掘校内及社会优质教育资源,加大专业学位导师选聘工作力度,扩大专业学位导师队伍规模,切实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四、申请担任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者,填写《山东工商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由相关处室认定。每位教师原则上只能向一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领域)申请担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

相关依托单位召开本单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院发〔201453 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对申请人科研、教学能力进行审议,确定初步人选,填写《山东工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评审一览表》(见附件2),并同《山东工商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一起提交研究生处审核。

研究生处对依托单位推荐的研究生导师人选进行审核,对满足条件的候选人,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予以公布。

五、遴选要求

1)各相关依托单位要根据本学科师生比例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遴选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正合理,择优选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为申请硕士学位授权点做出贡献的学术带头人与主要学术骨干为研究生指导教师。

2)填报近五年成果时间范围:2013.1.1-2017.12.31    

3)请各相关依托单位,于2018530 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办公楼1212室,电子版发送给周彤老师内部邮箱。

研究生处

20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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